在木結構建筑中,木腐菌主要依賴潮濕的環(huán)境而得以生存與發(fā)展,凡是在結構構造上封閉的部位以及易經(jīng)常受潮的場所,其木構件無不受木腐菌的侵害,嚴重者甚至會發(fā)生木結構坍塌事故。與此相反,若木結構所處的環(huán)境通風干燥良好,其木構件的使用年限,即使已逾百年,仍然可保持完好無損的狀態(tài)。因此,為防止木結構腐朽,**應采用既經(jīng)濟,又有效的構造措施。只有在采取構造措施后仍有可能遭受菌害的結構或部位,才需用防腐劑進行處理。建筑木結構構造上的防腐措施,主要是防潮與通風。
通過構造上的通風與防潮,使木結構經(jīng)常保持干燥,在很多情況下能對蟲害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,如果與藥劑配合使用,會取得更好的防蟲效果。
木結構中應采取防潮和通風攢施的部位:
(1)在木柱下應設置柱墩,一般情況下禁止將木柱直接埋人土中。
(2)桁架、大梁的支座節(jié)點或其他承重木構件不應封閉在墻、保溫層或通風不良的環(huán)境中。
(3)當室內(nèi)外溫差很大時,房屋的圍護結構,應采取有效的保溫和隔氣措施。
本文來源于:http://www.kcbjkq.com/news/270834.html,轉載請注明出處!